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路金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路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人工智能在出版行业发挥的积极性影响,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其于2023年4月28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路金波先生。
本次增持实施前,路金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26,4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24%,通过上海果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0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
2、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路金波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路金波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路金波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人工智能在出版行业发挥的积极性影响,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实施本次增持行为。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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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路金波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自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路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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