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4月29日 06:5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4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总裁清楚本次会议议案并无任何异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尚无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继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公司拟注销前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17,459,813股。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份的公告》(临2023-04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2023-045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5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二号会议室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43)。

  2、 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1为特别议案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1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以下简称:存托人)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并按照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意见。

  ■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聘请的律师。

  5、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的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9:30-11:00、13:0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6252656

  3、传真:0755-86252165

  4、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42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份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份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44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八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尚无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继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公司拟注销前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17,459,813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2月14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其中回购股份数量的4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60%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于2020年7月12日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890,61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947,537,633股)比例为1.02%,回购最高价格为14.34元/股,回购最低价为10.33元/股,回购均价为12.7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5,363.72万元(含手续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临2020-099)。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根据前述回购股份用途安排,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将公司前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430,800股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12.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临2021-091)。

  截至目前,本次前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数量为17,459,813股。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回购股份2,430,800股已过户至第一期持股计划账户,剩余17,459,813股尚未使用。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等因素,公司拟对前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全部股份17,459,813股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四、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29,189,374股变更为1,911,729,561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公司注销前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以及后续提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事宜,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前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和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份事项。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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