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9日 06: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依据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规定,需对比较期报表进行重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一)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3-01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连线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冲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作书面确认。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刊登;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所属子公司申请 2023 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中远海发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2023年度交易额度为外汇远期结汇及套期保值额度13.8亿美元和利率掉期额度11亿美元,本年度金融衍生业务的发生规模不超过上述额度,不涉及保证金和权利金。上述额度业务开展期限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在上述额度内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详请请见《中远海发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远海发H股公司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并经香港联交所同意,蔡磊先生已经符合香港上市规则下第3.28条有关公司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蔡磊先生单独任公司秘书职务并接受伍秀薇女士向公司递交的辞呈,上述聘任和辞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请请见H股公告-公司秘书委任及联席公司秘书辞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临2023-020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汇率风险,秉持中性的风险管理原则,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利率掉期、外汇远期等,2023年度交易额度为外汇远期结汇及套期保值额度13.8亿美元和利率掉期额度11亿美元,本年度金融衍生业务的发生规模不超过上述额度,不涉及保证金和权利金。上述额度业务开展期限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所属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以控制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及境外交易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所属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汇率风险,秉持中性的风险管理原则,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具体项目如下:

  公司所属子公司存在一定的美元净资产敞口,通过外汇远期交易能够有效控制汇率波动时产生的风险;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融资业务可选择附带银行贷款利率掉期条款,可以将美元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以控制美元债务利率波动的市场风险。(以上简称“本交易”)

  本交易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本交易中,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都满足套期有效性。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额度

  2023年度交易额度为外汇远期结汇及套期保值额度13.8亿美元和利率掉期额度11亿美元,本年度金融衍生业务的发生规模不超过上述额度,不涉及保证金和权利金。上述额度业务开展期限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在上述额度内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地点和场所:在境内或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进行。

  本交易产品结构清晰,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交易对方:为具有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经营资质和信用评级良好的金融机构。

  3、交易合同主要条款:2023年度新增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合同尚未签订,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额度使用期限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本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所属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交易风险分析:第一,市场风险,即因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交易可能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第二,履约风险,即因交易对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衍生品合约,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履约风险。第三,法律风险,即因相关法律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导致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法律风险。第四,境外交易风险,如金融衍生交易在境外开展,可能发生交易所在地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的境外交易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公司具体实施金融衍生业务遵循中远海发资【2020】10号《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岗位、人员分离原则,由公司管理层审批交易,交易人员、品种及额度明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操作。公司对保证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截至目前未发生保证金交易。公司风险监控措施完善,截至目前未发生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子公司开展上述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利于控制利率、汇率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进行套期保值有效性测试。符合套期确认条件的金融衍生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助于防范利率、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编制《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已制定有效的相关管理制度并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具备与所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开展相关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上述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细则;

  3、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临2023-02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要求,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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