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4月25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41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彦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作为申请银行融资补充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以自有房产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授信融资,抵押期限同授信融资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作为申请银行融资补充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42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作为申请银行融资补充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融资及资产抵押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和“公司”)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预计将为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及项目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7.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上述担保额度,金浦钛业为南京钛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申请的9000万元授信融资提供信用担保。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南京钛白拟以自有房产作抵押为该笔授信融资提供补充担保,抵押期限同授信融资期限。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本次抵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1997年12月09日

  3、注册资本:108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彭安铮

  5、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大纬东路229号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工类产品)生产、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和化工机械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相关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配件、五金、建筑材料销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仓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南京钛白100%的股权。公司与南京钛白关系结构图如下:

  ■

  8、贷款用途:用于南京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

  10、南京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抵押明细如下:

  ■

  本次抵押资产为南京钛白自有房产,除上述抵押外,该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标的资产账面价值:189,106,311.36元。

  3、标的资产评估价值: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5028号、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5013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169,258,900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抵押融资事项为南京钛白正常办理银行融资所需,有利于改善南京钛白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以其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事项,为南京钛白经营所需,有利于企业业务发展,有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次抵押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抵押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抵押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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