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04月25日 04:13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50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黄洪伟先生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1票回避。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博捷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捷”)、兰普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普”)和上海矽诺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诺微”)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2,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博捷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同时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兰普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上海矽诺微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发生股权激励费用30,618,072.60元,如果剔除报告期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23,628.53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税前8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监事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发放;

  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职能补贴、绩效奖金、年度奖金等构成,将根据公司2023年的经营结果与年度营利能力,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相应岗位履职能力、履职情况决定;

  四、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任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要求,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5号及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16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3元,募集资金101,76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1,026.5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739.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集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英集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因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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