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不送红股,不构成高送转。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76,229,326.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000,000.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77%。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4股,不送红股,不构成高送转。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73,333,334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现金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该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首发前制定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风险提示
(一)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2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因工作人员失误,对相关规则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每股转增股本错误,现将上述公告进行更正,更正如下: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前:
“……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5股,不送红股。
……”
更正后:
“……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不送红股。
……”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更正前:
“……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5股,不送红股。
……”
更正后:
“……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不送红股。
……”
三、《2022年年度报告》
(一)报告之“重要提示”
更正前:
“……
2.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5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00,000,001股。
2. ……”
更正后:
“……
2.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73,333,334股。
……”
(二)报告之“第四节”之“十、”之“(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报告之“第十节”之“十五、”之“2、利润分配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正前:
“……
2.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5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00,000,001股。
……”
更正后:
“……
2.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73,333,334股。
……”
五、《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更正前:
“……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5股,不送红股。
……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5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00,000,001股。
……”
更正后:
“……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不送红股,不构成高送转。
……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73,333,334股。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规则的学习,优化工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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