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3-02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4日(周一)下午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012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熊俊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数327,604,6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691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数为327,604,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91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0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0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0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戴费洋、邵玉娟到会出席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3-024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在南京召开,共有董事9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赵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赵建华先生简历: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总裁、党委副书记;苏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兼太仓港口投资公司执行董事;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江苏省港口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江苏省港口集团大宗散货事业部副部长;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赵建华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赵建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狄锋先生、董事孙小军先生、监事吴建军先生同在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熊俊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经核查,熊俊先生的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熊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熊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熊俊先生在任期内辞去上述职务,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独立董事签名:徐志坚 马野青 耿成轩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3-02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部(董秘办)搬迁至新的办公地址,因安装需要,投资者联系方式临时变更,现安装完成,变更回原联系方式,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网址、投资者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变更后公司详细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0层1013室
邮政编码:210011
电 话:025-58815738
传 真:025-58812758
电子邮箱:gfgs@nj-port.com
公司网址:http://www.nj-port.com
以上变更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保持沟通联系。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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