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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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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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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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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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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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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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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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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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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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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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 奥普特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2020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00.00股,发行价为78.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9,975,479.60元,余额为人民币1,548,488,320.4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9,316.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5,969,003.72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2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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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已按规定将“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5,449.90万元全部用于建设营销网络中心项目,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于近日将该项目专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号:944001010002240163)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2,073.21元转入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关于该专户的相关约定条款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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