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5日 05:1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0,148,6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细分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湿垃圾处理、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工业节能、工业废水处理及VOCs治理业务等。

  各细分业务板块介绍具体如下:

  1)城乡有机物废弃物资源化板块

  1.1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

  垃圾渗滤液是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发生发酵等反应后,在降雨、降雪和地下水渗流作用下产生的一种高浓度有机或无机成份的液体,其具有污染物组成复杂、浓度高和重金属离子含量高的特点,垃圾渗滤液处理需求主要来自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公司依托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等高效渗滤液处理工艺,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实现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排放。

  1.2湿垃圾处理业务

  湿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及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是指日常家庭、学校、单位、公共食堂以及饭店餐饮行业的食物废料、餐饮剩余物、食品加工废料及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厨余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公司通过机械分选、生物水解、厌氧等工艺组合可以对餐厨及厨余垃圾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的同时实现资源化利用,其主要资源化产品包括工业级混合油等。

  1.3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

  公司子公司杭能环境通过预处理、厌氧、沼气提纯等组合工艺对畜禽粪污、作物秸秆、 果蔬垃圾、餐厨垃圾、酒糟等有机废弃物进行处理产生沼气及生物质天然气,同时,处理产生的沼液和沼渣可资源化利用,最终实现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2)工业节能环保板块

  2.1工业节能业务

  公司子公司维尔利能源主要为钢铁、水泥、电力、石化、玻璃等高能耗行业提供变频节能、煤气发电、余热回收利用等相关工业节能服务,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气体(如高炉煤气、黄磷尾气等)与高温废气、废水进行循环再利用。其主要业务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2油气回收及VOCs治理业务

  公司子公司都乐制冷主要为中石油、中石化等石化企业提供油气回收专用设备的研发、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服务及为其他工业企业提供VOCs治理达标排放服务。其产品主要有油库油气回收系统、码头油气回收系统、炼油厂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及其他工业VOCs治理系统等。

  2.3工业废水处理业务

  工业废水处理主要是指是要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处理技术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出厂或回用于生产。公司工业环保事业部主要从事煤化、焦化废水处理业务,控股子公司北京汇恒专注酒厂废水处理业务。

  (2)公司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包括EPC、O&M、EMC 、PPP(含BOT/BOO)、设备销售等模式。

  1)EPC模式

  EPC模式是系统设计、采购和建设模式的简称,是环保工程行业最普遍的一种工程承包模式,公司根据工程技术工艺要求、施工和运行环境及客户的特殊要求,为客户提供工程整体设计、主体设备制造、附属设备采购及整体安装施工的定制化服务,即EPC模式,这就是通常所称的“交钥匙”服务。

  2)O&M(委托运营)模式

  委托运营(Operation & Maintenance)模式是指业主方通过签定委托运营合同,将运营和维护工作交给公司完成;公司对设施的日常运营负责,业主向公司支付服务成本和委托管理报酬。

  3)PPP/BOT/BOO模式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在倚靠自身市场化经营的同时,向业主定期收取“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而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BOT和BOO是PPP投资项目具体实施的两种模式,BOT模式采取“建设+经营+移交”的方式,期末由投资方将工程整套固定资产无偿移交给业主;BOO模式采取“建设+拥有+经营”的方式,相关资产始终由投资方自持,无需移交。

  4)设备销售模式

  根据客户的实际状况及不同需求,基于技术和经验为客户提供具有针对性、定制化的方案设计和服务,生产、采购相应的节能环保设备,销售给客户,并在项目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后移交客户,解决客户的有关问题。

  5)EMC模式

  EMC模式即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实现收入扣除成本之后的净收益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上述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6月14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维尔转债信用等级为AA-,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同。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格局,公司积极应对各项困难与挑战,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与重点工作安排,推进各项工作。但受外部经济波动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出现下滑。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4,913,835.8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4.98%,其中环保工程收入575,568,379.7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6.51%。报告期内,公司所跟踪的项目招投标有所延缓,整体新增订单落地情况低于预期,同时在手项目开工及执行进度均有所延缓,部分重点项目执行进度及结算节点有所延缓,因此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拉长,回款整体不及预期,相应地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合计约95,749,067.84元。此外,公司子公司维尔利能源主营节能减排服务,由于其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上游工业客户开工率不足、新建项目未及时完工,环保工程及设备业务上游客户新建项目减少,相应地导致其整体经营业绩下滑;而公司子公司杭能环境主要从事的沼气工程业务,由于受相关政策落地及上游投资方项目规划建设滞缓影响,项目招投标量减少,导致近年来沼气工程业务市场需求释放缓慢,相应地杭能环境整体经营业绩下滑,基于上述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对维尔利能源、杭能环境子公司涉及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算,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总计172,820,571.99元。

  综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502,982,728.2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63.66%;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599,778.4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4.80%。

  2、其他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情况推进如下:

  在主营业务拓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公司现有业务资源及竞争优势,继续深耕主业,持续拓展现有业务的同时,探索开辟工业废水等新兴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中标城乡有机物废弃物资源化项目订单134,111.14万元,新中标工业节能环保订单65,502.9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环保技术解决方案 + 运营服务”的核心商业模式,积极利用公司积累的项目及客户资源,持续开拓了公司细分业务领域的委托运营业务,积累和扩大了运营业务规模,以期为公司稳定经营提供支撑。

  2022年度,公司在2021年数字化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了全集团的数字化转型工作。截止2022年末,公司基本完成了企业经营管理软件平台的搭建工作,成功入选省五星级上云企业。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了BIM设计的相关工作,继续借助BIM工具推动集团各业务板块的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工作以及产品生产的标准化装配工作,提高了工艺设计及项目执行效率。

  2022年,面对外部形势及市场竞争带来的压力,公司持续开展了降本增效工作,加强了项目执行成本控制,积极尝试推行新的工程分包及采购模式,以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加大了回款力度,持续以月为单位督促落实各事业部、子公司的经营回款工作,尤其是老旧项目的回款,严格考核各事业部、子公司年度回款指标完成情况。此外,公司集团法务部门加大了对各事业部子公司回款工作的支持力度,协助各业务单元对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款积极采取有关诉讼追偿与维权措施,加大了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流入为239,042.40 万元。

  2022年,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研发创新。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集团产业研究院在集团研发工作方面的职能,逐步完善了集团产业研究院直接辅助各业务板块开展具体研发工作的机制,加快了各业务板块工艺优化和新技术研发的进程,提高了研发效率。此外,集团产业研究院积极组织事业部、子公司开展了有关项目、奖项、资质申报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了中环协科技进步一、三等奖各1项,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获批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子公司都乐制冷、杭能环境及北京汇恒均取得了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上述事项体现了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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