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3-019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名称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更名的股东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的全资子公司;同时,该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7.58%股份,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
2.此次股东名称变更后,该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名称由“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辽宁),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692668262P
注册资本:156,718.973274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毕诗方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
经营范围: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项目投资及投资的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股东工商注册信息变更,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对公司经营活动等不构成任何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华电辽宁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华电辽宁持有上市公司17.58%股份,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2023-020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2023年4月24日,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告知函》,中国华电筹划拟由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辽宁)购买公司持有的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100%股权及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热电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铁岭公司与阜新热电公司股权。
2.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最终认定,以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铁岭公司和阜新热电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的结果以及签订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3.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电辽宁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全资子公司,且持有上市公司17.58%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处于筹划阶段,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履行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预计将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3年4月24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告知函》,中国华电筹划拟由华电辽宁购买公司持有的铁岭公司100%股权及阜新热电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铁岭公司与阜新热电公司股权,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改善。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最终认定,以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铁岭公司和阜新热电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的结果以及签订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电辽宁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控制的企业,且持有公司17.58%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将根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华电辽宁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华电辽宁持有上市公司17.58%股份,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铁岭公司基本情况
■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铁岭公司100%股权,铁岭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阜新热电公司基本情况
■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阜新热电公司51%股权,阜新热电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岭公司和阜新热电公司是上市公司的主要亏损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铁岭公司与阜新热电公司股权。经营状况方面,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轻经营负担,改善基本面,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资产质量方面,本次交易将降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财务状况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净资产规模、利润水平将得到提升。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处于筹划阶段,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履行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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