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04月20日 03:35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致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姚致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17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1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勇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1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23-00112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9,009,156.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4,344,899.3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0,654,181.17元,减去2021年度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0.00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999,080.52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20%,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近期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充分兼顾股东回报与业务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符合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2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度全年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联营企业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酒店”)涉及的采购商品及劳务、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关联董事张喜玲已按规定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72.06万元(含税),2023年度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485.50万元(含税)。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以下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2年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经审批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509.30万元(含税),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472.06万元(含税),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部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喜玲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地址:许昌市尚德路17号

  主要经营业务:电力装备、智能电器领域内的标准研究、制订、修订、标准技术评估、技术服务;试验检测设备、仪器仪表的校准;校准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2、公司名称:《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

  法定代表人:韩万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706号

  主要经营业务:《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视频及多媒体设计制作;标牌铭牌的设计制作;网站设计及建设;摄影服务;庆典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外装修设计与施工;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其他印刷品(不含出版物)的印刷;技术检索服务。

  电气研究院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包含《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电气研究院持有公司22.50%的股权,其2022年度净利润主要来自于持有本公司股份带来的投资收益。

  3、公司名称: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晓蕾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地址:许昌市魏武大道与尚德路交汇处

  主要经营业务:住宿;餐饮服务;足疗;保健按摩;健身服务;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办公用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卷烟的零售;汽车租赁;保洁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屋租赁;工艺品(不含文物)的销售。

  君逸酒店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关联人电气研究院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22.50%的股份;《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电气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君逸酒店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君逸酒店19%的股权;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此外,经查询,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2、接受、提供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3、房屋租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协议:2023年1月,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与公司签署办公场地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租赁金额59.09万元。

  2、房屋租赁协议:2023年1月,电气研究院与公司签署会议、办公场地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为5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6.99万元,按年支付。2023年预计租金为26.99万元。

  3、园区委托管理协议:2023年1月,电气研究院与公司签署园区委托管理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提供劳务金额85.65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属于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符合公司日常运营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履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5.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2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79号)核准,开普检测采用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42元。截至2020年9月18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08,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2,727,712.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3月31日,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结项的“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大信宁专审字[2023]第00013号),“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结项的“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2023年3月31日,因未达到支付条件,该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尾工款、质保金等款项未支付;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主体已经建设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少量尾工未完成,尚未支付的尾工款、质保金分期支付周期较长,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达到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4,085.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尾工款、合同结算款、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同时,公司将注销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公司承诺,“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在实际支付时如出现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4,085.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的尾工款、合同结算款、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同时,公司将注销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公司承诺,“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在实际支付时如出现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主体已建设完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获得“国家智能配电网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资质认定与授权,可正式开展检测业务;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有少量尾工未完成,尚未支付的尾工款、质保金分期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085.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尾工款、合同结算款、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公司承诺,“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在实际支付时,如出现不足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完成实际投资总额23,057.6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4,085.12万元,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进行审计,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大信宁专审字[2023]第00013号)。

  就上述事项,我们认真审阅议案,并听取公司管理层专题汇报,认为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湘财证券认为:开普检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开普检测董事、监事会审议通过,开普检测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开普检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2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洪

  高级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执业资质或职称。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主持签署过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除在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狄香雨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1年度复核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大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3年度公司拟聘任大信提供审计服务的总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与2022年度总审计费用相比下降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二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结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履职情况,审查了大信的基本情况、诚信记录、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信息,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时良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选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按照相关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选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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