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2023年04月19日 01:3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经核查,公告中缺少对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的内容,现予以补充,具体如下:

  一、补充前:

  (三)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补选李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二、补充后:

  (三)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补选李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除上述补充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补充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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