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蒲付强 金喆 每经编辑 魏官红
正值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之际,长春高新(SZ000661,股价168.53元,市值682.1亿元)投资者起诉造谣者案于4月17日正式在南京开庭审理。这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首例,业内称为“股市谣言第一案”。
首次庭审结束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采访了该案件的原告方、长春高新投资者(以下简称原告)。其表示,相关虚假信息给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带来心理上的恐惧,从而引起投资者持续抛售的羊群效应,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投资者根据消息来决策投资的情况非常普遍。谣言引发股价暴跌,直接导致长春高新市值大幅缩水,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
以下是采访实录:
NBD:能否请您回忆下2022年8月18日长春高新跌停时的场景?您认为跌停以及后面连续大跌的原因是什么?股价暴跌给您带来哪些影响?
原告:我属于普通投资者,2022年8月18日开盘交易时没有太多关注,直到股价跌停才了解相关信息,第一反应是公司出现重大利空,后来逐步梳理了解到相关集采的传闻是本次股价大幅下跌的直接因素。相关虚假信息给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带来心理上的恐惧,从而引起投资者持续抛售的羊群效应,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投资者根据消息来判断决策投资行为非常普遍。股价暴跌直接引起长春高新市值大幅缩水,直接给我们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NBD:请问您是什么时候买入长春高新股票的,当时买入的理由是什么?
原告:2019年前后就少量持有,2020年开始陆陆续续有加仓,看好长春高新是因为公司长期以来的经营业绩,看好我们国家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巨大成长空间,特别是长春高新在生长激素行业近乎垄断的市场地位,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打破了进口药品的长期垄断。
NBD:您是何时发现自己成为了股市谣言的受害者?又是从哪里了解到事件真相的?当时是何心情?
原告:我是8月18日当天从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中了解到了当天所发生的事件的,也是从每日经济新闻的后续报道中了解到真相的。虚假信息、谣言对证券市场的危害,对投资者的伤害都非常巨大,而且屡见不鲜,但由于相关立法不算成熟,谣言对证券市场及投资者的伤害非常难取证,取证成本极高,造成造谣者对此类行为肆无忌惮,投机者与相关造谣者沆瀣一气,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作为普通投资者,面对网络上的各种虚假信息非常无助,很难判断其真伪,只能通过权威新闻媒体逐步了解事件真相,在了解这件事情来龙去脉后内心非常愤怒,也有怒其不争的无奈感,为何要采取这种卑劣的手段互相残害,谋取不义之财?
NBD:您从何处关注到高飞律师公开征集投资者索赔?您选择加入索赔是基于什么考虑?
原告:梳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后,我觉得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首先要采取一些行动来制止此类行为,为中国证券市场创造一个风清气爽的投资环境。首先我联系了长春高新的董秘,就相关事情做了沟通,公司也明确回复相关集采事件公司联系了直接对接机构,网络上传播的相关集采信息不属实,公司赞同普通投资者用法律行动捍卫自己的权益,也告诉我网上有网友发起维权行动,建了维权的微信群。我选择采取法律诉讼的目的很简单,一是赔偿给我造成的损失,二是为营造中国证券市场的朗朗天空做一些贡献。
NBD:从委托律师到本次开庭,能否分享您在这段时间的心情起伏?
原告:从委托律师到开庭,起初是激情高涨,觉得伸张正义的时刻终于到来了,但在参与庭审的过程中慢慢感觉到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别是某被告的代理律师一些不合逻辑、没有基本证券常识的言论,感觉事情将任重道远,但我坚信法律会给出合理、合法、公平判决。我感谢中国的司法制度,让我有机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相信A股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NBD:能描述下开庭时法庭上的情况吗?
原告:开庭就是双方再次确认各自的诉求,对前期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辩、答辩,没有实质性的判决,但法庭组成了七人参与的合议庭,足见法庭对此次诉讼的重视。
NBD:作为股市谣言第一案的原告,您将被载入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维权的证券史,请您谈谈对股市谣言危害的认识?
原告:流言害人,在当下的证券市场,普通的股民生存不易,在逐步完善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健全证券立法的同时,作为投资者也要树立理性的投资理念,避免造成重大投资损失。
NBD:还有很多谣言受害者希望维权,您对他们有哪些建议?
原告:积极关注、积极参与,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做些贡献,对不良的市场行为要敢于作斗争,敢于亮明自己的立场。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253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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