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富”、“公司”)股东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青”)于 2023 年 3月22日与王宫傲签署了《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与王宫傲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国青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共计64,285,2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转让给王宫傲。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国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6,4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9%;王宫傲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国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2,1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王宫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4,28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今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深圳国青发来《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与王宫傲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情况
1、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2日,深圳国青与王宫傲签订了《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与王宫傲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珠海中富64,28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无限售流通股份,以每股2.88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宫傲。
本次协议转让前,深圳国青持有珠海中富股份146,473,200股,占珠海中富总股本的11.39%;王宫傲未持有珠海中富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深圳国青持有珠海中富股份82,188,000股,占珠海中富总股本的6.39%。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完成后,王宫傲持有珠海中富股份64,285,200股,占珠海中富总股本的5%,成为珠海中富持股5%以上股东。
2、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
(2)受让方基本情况
■
二、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受让方:王宫傲
转让方: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
2023年3月22日
3、本次股份转让数量及转让价款
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珠海中富64,285,200股(占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珠海中富总股本的5.00%)无限售流通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宫傲。转让单价为每股人民币2.88元,转让价款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85,141,376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壹拾肆万壹仟叁佰柒拾陆元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3、公司将按规定披露事项进展的实施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与王宫傲签署的《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与王宫傲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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