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情况概述
2014年9月,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投资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同北京”)、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少于5亿元且不超过7亿元。同时,公司与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按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产业并购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300万元,持有其30%的股权。该基金管理公司于2014年11月成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出资款。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投资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75号)以及公司2014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
二、基金管理公司注销情况
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设立以来,由于历史复杂原因,投资人各方未实际缴纳注册资金,公司也未出资认缴产业并购投资基金,且已超过基金存续期,基金管理公司也未实际开展投资活动,因此基金管理公司提出注销请求,公司同意配合注销工作。经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决定清算并注销基金管理公司。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公司发送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该基金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基金管理公司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清算并注销基金管理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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