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刘欢
3月9日晚间,祁连山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取得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祁连山此次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上述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个部分。
重大资产置换方面,祁连山拟将其持有的祁连山有限100%股权置出,并与中国交建下属公规院100%股权、一公院100%股权、二公院100%股权和中国城乡下属西南院100%股权、东北院100%股权、能源院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
对于置出资产的处置,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置出资产经营管理需求,对置出资产进行委托经营管理,目前,已与天山股份签署了《托管协议》。
公告显示,拟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最终作价分别为104.3亿元和235.03亿元,上述差额130.73亿元由祁连山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国交建、中国城乡购买。发行价格为10.17元/股,发行数量预计为12.85亿股。
募集配套资金方面,祁连山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02亿元,将用于提升科创能力、提升管理能力和提升生产能力等方面的多个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交易完成后,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2.8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2.35%,中国交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交集团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祁连山表示,此次交易将助力公司完成战略转型,主业由水泥业务转变为工程设计咨询业务,公司的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等财务指标都将有较大幅度提升,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资产质量,进而提升公司价值,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编辑 张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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