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6,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8期20号、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3天、175天、18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6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684.49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1.22元,募集资金总额75,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股份登记、验资、法律顾问等发行费用965.7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034.2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5日全部存入公司设立的银行专户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18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3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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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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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为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银行定期存款。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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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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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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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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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金额为6,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为33天、175天、180天,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确保客户本金100%安全及最低收益率,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应产品收益。上述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全柴动力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和兴业银行滁州分行。南京银行和兴业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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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83,668.58万元,本次认购银行理财产品合计6,000.00万元,占比为7.17%。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公司认购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在授权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8)。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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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
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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