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2月21日 05: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艾迪女士、乔徽先生、赵亮先生、陈佩先生、魏强先生、杜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世青先生、陆健先生、潘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刘世青先生、陆健先生、潘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尽快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3年3月8日下午2点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虹桥雅辰悦居酒店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4)。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艾迪女士简历:

  艾迪,女,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蒙古族,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1999年,Tasman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7年,北京高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11年,上海永宣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5年,北京联创永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今,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1年9月至今任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迪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实际控制人乔徽先生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乔徽先生简历:

  乔徽,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2005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专业硕士。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在光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2013年至2016年9月期间,在哈工大张家港智能装备研究院任副院长;2015年至2016年9月期间,在哈尔滨工大服务机器人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勤教育机器人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哈工大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并在前述部分企业中担任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2016年9月至今,投资创立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亮先生简历:

  赵亮,男,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工学博士。赵亮先生在医药健康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有着深入研究,在国家级高水平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5篇,其学术成果帮助企业获得多项专利,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企业,并多年荣获科技创新相关项目奖励。赵亮先生长期致力于多学科设计优化方法在工业智能装备产品开发中的应用,并将多项专利技术实现成果落地转化,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2019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哈工大机器人南昌智能制造研究院院长、现任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佩先生简历:

  陈佩,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中欧商学院EMBA。2005年9月至2016年9月就职于政府公务员系统;2015年至2016年任哈工大机器人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7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强先生简历:

  魏强,男,197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汉族,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3月至2000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会计、储蓄、联行等,2000年4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上清寺分理处联行、总会计,2005年4月至2015年4月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审计部、风控部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2月任新华健康重庆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国都证券西安长安三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西安航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风控负责人。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磊先生简历:

  杜磊,男,1978年3月生,中国国籍,汉族,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硕士。1999年至2004年,任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院团委书记,2006年至2008年任家乐福中国财务营运控制经理,2008年至2010年任Global-mart集团中国区总经理助理&西安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9年任河南中鹤集团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至今任上海中联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不良资产清收和投后管理等事务。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世青先生简历:

  刘世青,男,197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博士研究生。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北京国能中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公司)总工程师;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航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技术中心燃烧研究室主任;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天津蓝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驰宇空天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航空动力部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任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厂副总工程师;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任哈工大机器人(岳阳)军民融合研究院航发所总工程师。2020年11月至今兼任潥阳华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兼任岳阳航风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世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健先生简历:

  陆健,男,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审计专业。1994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上海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上海万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1999年9月至2000年8月任上海闵行区审计局副局长(挂职),2000年9月至2003年07月任上海中桥基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上海青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及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07月至2019年6月任强拓(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07月至今任张江和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陆健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潘毅先生简历:

  潘毅,男,1972年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2014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平安银行重庆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兼风险总监,2017年1月至2021年2月任平安银行海口分行纪委书记、副行长兼风险总监,2022年11月至今在上海瀚品律师事务所任职,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11:00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海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张鹏乐先生、祝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1日

  张鹏乐先生简历:

  张鹏乐,男,198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2011年9月至2013年5月在江苏中天科技集团担任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7年7月在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7年7月至2021年5月在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董秘办副总监,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招标采购办副总监,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祝伟先生简历:

  祝伟,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至1996年,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获学士学位,1996年至1998年,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获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3年,任上海永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核心分析员;2003年至2009年,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9年至2011年,任上海永宣创业投资管理公司高级副总裁;2011年至2015年,任北京联创永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至今,任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实际控制的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除此以外,祝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3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虹桥雅辰悦居酒店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6日(星期一)9: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王妍

  联系邮箱:000584@hgz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如提案名称表,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年月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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