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一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及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46.0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758号),并于2021年7月8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已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主板板块定位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各方以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2023年2月17日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主板板块定位进行进一步论证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上交所《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等规定,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终止主板在审企业并购重组的审核。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交所仅受理中国证监会主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在上述期限内申报的主板在审企业,上交所对其的受理顺序,不作为对其的审核顺序,上交所按该企业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和受理顺序接续审核,主板在审企业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的,视为新申报企业。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本次重组历时较长,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等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已发生较大变化,全面注册制实行后,主板板块定位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管要求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与交易各方正在认真研究论证,本次重组能否继续推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作为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本次交易标的规模较大,补充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能否在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提交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组尚需上交所重组审核机构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但能否获得上交所受理,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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