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一则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作为相关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在收益支付日的前3个工作日披露资产运营报告,且未按规定在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兑付公告的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光大信托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郭建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