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2月18日 05: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0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大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0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274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1.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8,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9,360,546.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238,639,453.2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0〕304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2月13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单项产品投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上述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3年2月17日上午9:30在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克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2年9月30日)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3.9%,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确认。

  根据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单项产品投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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