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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编辑 王月龙 易启江
2022年8月,山西男子庞雁冰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质疑山东沂南交通执法违规。2023年1月30日,沂南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名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2月17日,记者从公益代理本案的蓝天彬律师处获悉,庞雁冰17日上午已被取保候审。2月17日,当事人庞雁冰告诉记者,写文章是为山东一位货车司机发声,三篇文章阅读量共有1万多。庞雁冰称,为货车司机发声他不后悔,对于寻衅滋事罪他也不认可,目前在努力为自己发声。
2月17日,山东临沂警方称派出调查组调查相关情况,并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遭跨省追捕男子已被取保候审
警方通报:全面调查核实
2月17日,临沂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临沂”发布《情况通报》:针对媒体报道“山西男子网上发文质疑交通执法有违规遭山东沂南警方跨省抓捕”一事,临沂市公安局已派出调查组全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今年1月30日,山西省47岁男子庞雁冰被山东沂南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公益代理本案的蓝天彬律师处获悉,庞雁冰17日上午已被取保候审,人已释放,下一步将继续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
据纵览新闻报道,庞雁冰告诉记者,自己人还在山东省沂南县,预计明天会去北京,然后返回老家。
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他十分想念自己的家人,出来后已经给爱人打了电话,报了“平安”,另外就是一直在思考自己的案子,感觉自己很“冤”。他现在马上要做的就是找个宾馆,想好好洗个澡,这段时间还一直没有洗过澡。
对于自己的案子,他说刚出来,因为好多事情要处理,目前还没有时间细说。他也感谢媒体和广大网友的关心,正是这些关心让他的案子有了进展。
“打抱不平”发文质疑交通执法后
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据潇湘晨报,此前媒体报道,2022年8月,庞雁冰接到微信网友山东省邹城市货车司机苗某某的消息,对方反映了山东临沂市沂南县的一些交通执法违规问题。
为“打抱不平”,庞雁冰在其个人微信公号“天镇庞雁冰”上,发布了三篇文章,标题分别为《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交通执法太厉害,上路追车还打人》《向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县委书记侯占夫反映交通违规上路追车导致车祸,恼羞成怒当派出所面抢手机打人》《致信山东省临沂市委书记任刚,沂南县政府官官相护说瞎话办假事敷衍老百姓,请严惩》。
2022年9月5日,庞雁冰将三篇微信文章全部删除。但在几个月后,2023年1月30日,在山西参加亲戚婚宴时,庞雁冰被几名民警带走,随后被山东沂南警方押解回山东。
据介绍,庞雁冰是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人,是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聘任的“2022年度山西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员”。
事发后,庞雁冰家属收到沂南县公安局送来的一份拘留通知书,《沂南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显示,该局已于2023年1月30日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庞某某刑事拘留,羁押在沂南县看守所。
代理律师建议公安撤销案件
“寻衅滋事罪”真什么都能“装”?
据澎湃新闻报道,此后,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和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龚华律师以公益律师身份接受委托,介入该案。
蓝天彬认为,庞某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他认为,沂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应当允许网民监督。庞某某发布的内容以现场视频和照片为主,辅以监督政府部门的评论性文字,不属于编造或散布虚假信息。文章中,庞某某并没有对关键性信息进行篡改,还在微信文章贴出了沂南县官方的回复,展示的各方信息较为全面。他还多次在微信中提醒苗某某“千万不能有假”“必须说真实事实”,已经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属于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进行散布的情形。此外,庞某某的微信文章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不具有寻衅滋事犯罪的主观故意,而是出于监督政府部门规范执法的善意。
据“天津二中院”官微,寻衅滋事罪作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在实践中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功能,在规范公民行为、保障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也因其兜底条款的存在,其口袋化倾向也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势。
以该罪名判处刑罚是否有必要,亦或者说法律规定包括司法解释本身是否合理的争议出现时,寻衅滋事罪的司法适用就面临着口袋化的风险,会造成刑罚处罚范围的不当扩大。
在司法适用中的口袋化所体现出的是权威中心主义理念,这些理念都需要予以修正以避免寻衅滋事罪在实际司法操作上的不当扩张。刑法立法和司法的理念转变是从根本上推动寻衅滋事罪去口袋化、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根本路径。
编辑|王月龙 易启江
责任编辑: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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