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阎磊先生、陈为先生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所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愈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立克”)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2,734,227股,发行价格为11.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06,89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42,183.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64,716.1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59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在商业银行开设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2020年非公开专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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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3,350.00万元用于建安工程,24,837.4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额分别调减为2,260.00万元、10,769.40万元。在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相应调减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5,158.00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15,158.00万元改变用途,一次性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终止“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7,983.98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603.79万元。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20.2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终止“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不再对该项目继续投入。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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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募集资金开立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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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46,1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6.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434,992.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729,414.3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705,578.3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月17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在商业银行开设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2022年非公开专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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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开立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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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慎研究、规划后,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投资产品则须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 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2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672,322股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46,18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434,992.7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729,414.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705,578.36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052.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872.94万元,其中部分承销及保荐费650.00万元(不含税)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为222.94万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1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179.54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发行费用为179.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七、公司决策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关于发行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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