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2月11日 05: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03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30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志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5,000.00万元。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即将到期,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以下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04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秋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健全监事会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0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通用电梯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31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2022年8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8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5,000.00万元。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即将到期,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授权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相关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外,已履行了其他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覃新林   曾 冠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陈利芳  周喻 赵芳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 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 2023-005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31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2022年8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8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5,000.00万元,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即将到期,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授权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相关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外,已履行了其他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0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次章程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07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ist.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审议议案2.00、议案3.01、议案3.02、议案3.0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3年 2月27日(星期一)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邮编:215200;

  传真号码:0512-63812188。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list.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彪;

  电话:0512-63816851

  传真:0512-63812188;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邮编:2152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2月27日16: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ist.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31;投票简称:通用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list.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list.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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