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23年2月9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涉及遂昌起明副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2022年遂昌县食品安全检测情况通报(第15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起明副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9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起明副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抽样编号为NCP22331123311330564)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本局作出遂市监处罚(2023)9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