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3日,浙江省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三期),涉及新昌县3家食品生产经营商家产品。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三期)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我县3家食品生产经营商家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22330000300831453的新昌年糕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信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昌年糕,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5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1月24日向新昌县信茂食品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80220000234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新昌县信茂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9.60元。
二、抽样编号为GC22330000300831453的新昌年糕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小马快跑副食店经营的新昌年糕,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5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1月24日向新昌县小马快跑副食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80220000234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新昌县小马快跑副食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属于经营不符合企业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66.00元。
三、抽样编号为GC22330000300532115的黑芝麻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城关炯亮粮油店经营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2年10月29日,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1月22日向新昌县城关炯亮粮油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24797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新昌县城关炯亮粮油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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