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 01 月 01 日——2022年12月 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 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盈利600万元-900万元,公司生产经营呈现良好态势,相比去年同期扭亏为盈。主要原因如下:
1.销售费用同比下降。本报告期销售费用预计金额约5.26亿元,较上年同期6.28亿元减少约1.02亿元。主要系受国家药品政策和集采影响,加上前期的渠道建设、市场开拓等投入已初显成效,市场开发费同比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同比下降。本报告期管理费用预计金额约1.87亿元,较上年同期2.57亿元减少约0.7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开展提质增效降本压费取得成效;子公司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汉阔生物有限公司全面复产,停工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同比下降。本报告期财务费用预计金额约1.66亿元,较上年同期1.98亿元减少约0.32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优化融资结构,融资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预计金额约0.57亿元,较上年同期5.73亿元减少约5.16亿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全额计提减值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主要系上年同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3.74亿元,本期长期资产未计提减值。
6.投资收益同比上升。本报告期投资收益预计金额约2.55亿元,较上年同期0.29亿元增加约2.26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处置子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43%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无此发生所致。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向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款项债权并签署了相关《转让协议》,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 446,362,578.91 元承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另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解除协议》,要求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返还公司购房款总计 23,045 万元。
为持续推进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工作,公司2022 年 3 月 2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2年 4 月 25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海药房地产签署《清偿协议》等,协议约定海药房地产以其所持有的“海药·花园一期”房地产项目 2 号楼 101 套商品房(建筑面积 11,007.33平米)抵偿欠付公司的2021年度相关欠款合计13,200 万元。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补充协议约定了海药房地产以其所持有的“海药·花园一期”房地产项目 3 号楼及 9 号楼 110 套商品房(建筑面积 11590.21 平米)抵偿欠付公司的 2022 年度剩余部分欠款17,92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海药:关于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债务人需于2023 年 3 月 15 日前配合公司完成2 号楼 101 套房产的网签备案及预告登记,上述事项晚于业绩预告,且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存在影响,如债务人不能根据协议约定办理上述手续,公司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故本次业绩预告的结果存在重大调整导致亏损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的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3-00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射用头孢西丁钠通过仿制药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注射用头孢西丁钠”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注射用头孢西丁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g、1.0g、2.0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受理号:CYHB2150045、CYHB2150046、CYHB2150047
上市许可持有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头孢西丁钠为第二代半合成的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临床上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上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腹膜炎以及其他腹腔内和盆腔内感染,败血症(包括伤寒),妇科感染,骨、关节软组织感染以及心内膜炎等。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对β-内酰胺酶稳定,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菌混合感染,以及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二、对公司的影响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一致性评价申请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质量和疗效等同原研产品,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方面将予以适当支持。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是公司具有传统优势的抗生素领域的产品,本次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该产品未来生产及销售可能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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