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1月16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沪74执4号之二),获悉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公司当前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5720万股公司股票交付东方证券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东方证券时起转移。如东方证券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述老虎汇所持公司股份后,将持有占公司总股本11.27%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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