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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月4日、5日,*ST吉艾(SZ300309,股价1元,市值8.86亿元)股价累计下跌30.56%。
*ST吉艾1月5日晚间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表示,依据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73亿元,预计公司2022年度期末合并报表净资产无法转正。“即使山高速香榆后续继续向公司赠予现金资产,亦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上市公司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2022年12月下旬,*ST吉艾披露,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控股股东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山高速香榆)为协助公司纾困、有效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不少于7亿元,并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此后,上市公司于1月3日下午披露称,山高速香榆未按照双方签订的货币资金赠与协议的约定如期向公司赠与现金资产。
在江苏四维咨询集团董事长、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看来,上市公司接受现金赠与应该适用于收付实现制;他表示:“我们通常所讲的企业接受捐赠,是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捐赠,而不是对方承诺的捐赠。实际收到有两点含义,一是按照实际收到的时间确认接收捐赠的时点,二是按照实际收到资产的金额确认接收的捐赠额。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有上市公司董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受赠行为是一种交易,必须以交易履行为标准,也就是在年底前需要入账;也可以理解为赠与方的一种无偿性承诺,做了这个承诺,是以履行完毕为标准。
责任编辑:吕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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