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九派新闻
1月4日晚,浪莎股份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与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合同。就在前一天,浪莎股份刚刚公告,宣布二人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对此,浪莎股份回应称,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签订。
企查查APP显示,浪莎股份是一家纺织品生产销售商,主导产品为针织内衣等,成立于1996年12月,翁荣弟为法定代表人。浪莎股份大股东为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即浪莎集团),持股比例达42.68%。目前浪莎股份共控制5家企业,包括与郎朗夫妇直接签约的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宜宾长江造纸纸袋厂、义乌市蓝也服饰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股企业达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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