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雪食品”)于2022年12月26日收到股东烟台天自春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自春雪”)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天自春雪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天自春雪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4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天自春雪拟在本公告披露之后的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烟台天自春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对所持股份做出过如下承诺: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将根据烟台天自春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烟台天自春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严格遵守《证券法》、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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