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24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2-107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12月23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为6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3号)有效期到期日2023年10月9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胡精沛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厦门资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厦门资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生环保”)尚未签署增资协议,且公司基于自身战略规划调整,聚焦主营业务及盐湖提锂技术推广和相应业务的发展,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经审慎研究及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增资资生环保。

  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担任资生环保的董事,已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胡精沛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本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2-10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12月23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天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3号)有效期到期日2023年10月9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厦门资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向厦门资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生环保”)增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终止增资事项,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增资资生环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2-109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与《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方案》与《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的决议和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日。

  2022年9月26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10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3号)核准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814,695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3号)有效期到期日2023年10月9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2-110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上午0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上午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年1月5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6日及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提案3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6日及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关联股东在审议提案1、提案3将回避表决;提案3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回执(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9日(上午8: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61012,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著香、邓金银

  (2)联系电话:0592-5065075  传真号码:0592-5030976;0592-5209525

  (3)联系邮箱:zhengquan@wanli.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5

  2、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1月10召开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份性质和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回执

  截至2023年1月5日,我单位(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万里石”(002785)股票______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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