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30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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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我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22年12月30日,A股的股权登记日及B股最后交易日为12月21日,按照B股T+3交易日的交收规则,B股权登记日落在2022年12月26日。因工作疏忽,公司没有考虑到12月26日为西方法定假期,是B股的非交收日,因此公司将B股的登记日期顺延为2022年12月27日,A股的股权登记日及B股最后交易日均不变。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2年12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9 点3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30日
至2022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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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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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22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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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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