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本报记者 胡杨
伴随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商业银行迎来新机遇。
按照《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基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唯一性,能否吸引到更多客户开立本行账户,关系到各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后续的开展效果。这种背景下,多家银行抢抓个人养老金业务机遇——先有试点国有大行面向首批小部分客群内测个人养老金账户,后有部分股份行在手机银行APP上线“个人养老金”专区。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养老金分会会长何文炯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与率可能很高,会涉及相当庞大的群体,但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服务规则的清晰度、服务体验的便捷度、产品解释的清晰度、运行过程的透明度等。
抢滩布局
近期,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知名股份行也在自家手机银行APP中推出了个人养老金版块,并提供上线提示服务。具体来说,兴业银行养老金融“安愉人生”专区上线养老第三支柱版块,但暂未开通服务;中信银行推出“幸福+养老账本”模块,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和退休后服务等全生命周期养老相关功能;平安银行推出“养老专区”,支持客户完成养老金测算并生成报告,同时支持税延养老保险和养老目标基金的购买;招商银行单独展示“一文读懂个人养老金”页面等。
我国已经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按照当前趋势,在2035年前将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在这种背景下,确保养老保险体系充足和可持续非常重要。为此,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明确我国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
按照《意见》要求,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参加人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时,应当经信息平台核验后,将原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移至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注销原资金账户。
《意见》明确了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行的地位,对商业银行吸引相关客群、获得增量资金、开展养老金融业务都形成了一定利好。为了争取到更多客户开立本行养老金账户,赢得后续业务开展、资金运作的先机,今年9月,有试点国有大行面向首批小部分客群内测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关客户的手机银行APP已显示“个人养老金”专区,其中设置“您尚未签约个人养老金账户”字样和“去签约”入口。
简明性与灵活性
在个人养老金制度下,商业银行从产品、服务等方面开展良性竞争,有利于不同银行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进而提升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的福利水平。
考虑到养老金融具备诸多特殊性,如何基于个人养老金制度经营好相关业务,需要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认真研究、仔细探索。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向楠认为,个人养老金面向大众,锁定期限长,金额将不断积累,所以要将简明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账户制”从基础层面促进了个人养老金的简明和灵活。养老金产品最好做到容易理解、容易比较、容易购买、容易管理。提供默认选项是简化产品选项的一种常规做法,具体包括默认交费率、默认缴费方式、默认产品提供者等。例如,对于所有参与人或缺乏高风险投资经验的参与人,可以将固定收益类产品或权益类产品作为默认投资选项。又如,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可以将即期生存年金作为默认选项,为参与人提供更好的长寿风险保障。
此外,个人养老金最好有一定的灵活性,以提高市场吸引力。王向楠称,养老金产品追求的长期性与居民普遍重视的流动性之间存在一定矛盾。过去几年,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规模低于预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品灵活性不足。在很多人看来,税收优惠收益并不能抵偿流动性丧失成本。养老金产品应当为参与人提供灵活性,允许参与人面临财务困难情况时,提前领取积累的资金,这给了参与人一种“收入保险”。
王向楠表示,个人养老金的灵活性还体现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在个人退休之前,实现第三支柱个人账户与第二支柱甚至第一支柱个人账户的对接。这是今后进一步实现《意见》中“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要求的重要内容。这样做不仅有助于个人更统一、更有效地管理养老金资产,提高养老金积累阶段的市场化投资水平,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制度之间相互促进,助力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责任编辑:宋源珺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