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青瞳视角
打着“扫码中奖送5G手机、平板电脑”的幌子,谎称与运营商合作充值返话费,骗取被害人一次性充值3000元至5000元不等话费,致600多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日前,经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姜某、吴某等3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至单处罚金3000元不等的刑罚。姜某等31人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顾客中奖后发现上当
2020年11月,扬中的陈女士在逛街时被街边一家智能5G手机店的推销人员拦住。销售人员称他们新店开业正在搞扫码抽奖活动,最高可获赠一部最新款5G手机或平板电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陈女士扫描了销售提供的二维码,果真中了大奖。
销售人员立马带领陈女士进入手机店内领奖。“我们店正在跟运营商合作,只要预存4800元话费,每个月就能返还100元,一共返还4年,加起来等于白送您4800元话费。”销售人员继续向陈女士推销。
面对如此诱惑,陈女士再次心动,销售人员帮助她通过某支付平台开通支付金额4800元、分12期还款的扣款协议,并扫脸支付。随后,销售人员从柜台内拿出一部5G手机交给了陈女士,还当场返还了她500元话费,让她加了店里客服的微信。同年12月,该支付平台对陈女士的贷款进行了扣款,陈女士觉得该平台利息过高便一次性支付了尾款。
然而,此后陈女士再也没有收到销售人员承诺的每个月返还的100元话费,微信也被客服拉黑。等陈女士发现上当受骗,再次来到手机店时,店铺早已关门停业、人去楼空。陈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直到公安机关找其了解情况,她才知道和她有相同受骗经历的还有上百人。
拉拢同乡组成诈骗团伙
2019年,31岁的姜某在广州打工时结识了27岁的吴某。二人在打工时发现,一些手机店打着免费送手机、平板的广告诈骗顾客,这些手机店诱导顾客以返还话费的形式充值,返还数月后便不再返还并撤店搬离。二人如同发现了“财富密码”,决定如法炮制。
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姜某和吴某招募了同乡杨某等29人作为股东和销售人员在浙江宁波、江苏镇江等地租下商铺开设手机店。这些手机店均开设在人流密集的商业街区,不仅拥有精致的门头、琳琅满目的商品展示台甚至还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专职线上客服等等。
“开设实体店目的就是为了让客户放下戒心,更加相信我们。我们设计的扫码小程序可以保证100%中奖,赠送的手机、平板成本也就1000元左右,刨除现场给客户返还的话费,剩下的都是利润。”姜某到案后这样供述道。
手机店以出资份额进行分红,每做成一单给销售人员提成。对此,不少销售人员也入股投资转做了股东。经公安机关追查,仅扬中步行街店就有股东10人,内外场销售人员6人,财务人员2人,短短一个月便有200余名顾客上当。
据调查,该案共涉及广东广州、浙江宁波、江苏镇江等3省6市,被害人数超过600人,涉案总金额达200余万元。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
2021年3月,公安机关分赴广东广州、浙江杭州等地,一举抓获姜某、吴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截至同年7月22日,该案3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检警合力补充完善证据
由于该案地域跨度大,被害人数众多,社会反响强烈,扬中市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案情通报后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阶段,检察人员与侦查人员会商4次,建议从门店组织架构、人员分工、涉案金额等重点问题全面搜集证据,被公安机关采纳。
审查起诉阶段,面对涉案人员众多、涉案地域广、各案参与人员不同、存在股东及销售身份交叉的复杂现状,承办检察官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围绕人员身份及参与程度确定案件基本框架,立足本地犯罪事实,扩大审查范围,促使涉案门店从最初掌握的5家增加至9家。
针对已查证的600余名被害人分散各地、调查取证难的问题,扬中市检察院通过联席会议与公安机关会商案件事实10余次,引导公安机关重点补查异地在办事实,补充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22卷。综合全案事实证据,认定姜某、吴某二人为主犯,杨某等29人为从犯。
检察官积极与律师进行沟通,共同做好对犯罪嫌疑人的释法说理和政策阐释工作,促使20名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督促9名犯罪嫌疑人家属退出违法所得15.8万元。2021年10月28日,扬中市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姜某等3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并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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