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网
8月23日盘前,富安娜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购买1.2亿元、期限12个月的富安1号,到期日为2022年3月19日。但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本金1350万元,剩余本金10650万元及投资收益到期未兑付。该产品系中信证券固收产品。对于此次“踩雷”,富安娜称,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投资资金延期兑付或存在部分损失的风险。当日,富安娜、中信证券的股价分别跌1.35%和0.25%。投资者也心存疑窦:5个月前就到期,为啥现在才公告?
投资富安1号并非首次
算上这次是第五次
富安娜全称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营销和物流于一体的综合型家居企业。
在8月23日早间发布的关于购买的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的公告中,富安娜称,所购买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名称为:“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富安1号”),产品管理人为中信证券。
富安娜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购买1.2亿元,期限12个月的富安1号,到期日为2022年3月19日,该产品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产品本金1350万元,剩余产品本金10650万元及投资收益到期未兑付。
富安娜提醒,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故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
那么,当初为啥购买此产品?富安娜称,公司系在经营稳健发展的情况下,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购买授权额度内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告显示,富安娜并非首次投资富安1号。
第一期是2018年4月18日签署合同,4月20日转账人民币1亿元。委托期限为2018年4月20日至10月27日。10月29日,中信证券将本金及收益约1.03亿元兑付至公司账户。
第二期委托期限为2018年5月22日至11月27日。中信证券兑付委托资金本金及收益1.03亿元。
第三期委托期限为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2日。中信证券兑付本金及收益共计约1.069亿元。
第四期,委托期限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2日,中信证券将本金及收益共计1.25亿元兑付。
富安娜称,2020年4月19日,听从管理人建议,鉴于证券期货相关管理规定有所变化,与中信证券及托管银行签署补充协议,将合同变更为《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简称“FOF合同”)。FOF合同约定的计划成立日为2018年4月18日,资产管理存续期限为3年。
第五期,2021年3月19日,公司转入资金1.2亿元,委托期限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2年3月19日。公司本应在2022年3月19日前后拿回该笔投资本金和收益,但经过多轮沟通,截至本公告日,仅于2022年4月14日收到中信证券兑付本金1350万元,剩余资金已逾期。
4月就已出风险
为何现在才公告?
中信证券有着“券商一哥”的说法。此次也“暴雷”,让人大跌眼镜。而本应在5个月前到期的理财产品逾期,直到4个月前才收到部分本金。这说明,在今年4月,富安娜就知道风险了。为啥现在才披露?有业内人士提出这一质疑。
另外,从本次公告看,富安娜称:值得注意的是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早已实质违约,且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主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日前被法院裁定延长至2022年12月28日。
富安娜在南京有多个销售点。8月23日,记者在金鹰世界店看到,同一楼层有罗莱、紫罗兰、富安娜等品牌的产品在售卖。其中,富安娜打出了“部分3折起”的海报。或许是因为是时值周二,是工作日,三家店面前均人迹寥寥。
在公告中,富安娜表示,相关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因该事项可能带来的风险对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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