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在滨江商务区核心区工作的人才,在子女入学和购房都将享受优惠政策。近日,鹿城区出台《滨江商务区核心区“黄金25条”产业政策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包括鼓励投资兴业、广聚天下英才、发展楼宇经济、集聚金融总部、培育金融生态、赋能科创发展、发展数字经济、打造活力商圈等八个方面25条政策。
针对新引进核心区的总部企业,《意见》提出,在核心区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按5年平均分摊;租用办公用房自用的,五年内给予租金补助,按前两年100%、后三年50%补助,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100万元。
针对就业人才,新引进核心区总部企业的高管(限5人)五年内,按其每年从公司获得的工资薪酬和奖金所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100%奖励。
对全职在核心区内工作的E类以上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根据《意见》,可在义务教育阶段予以其子女公办学校优先照顾,或在辖区学位有空余情况下可定点就读温州市建设小学七都分校和温州市实验集团中学七都分校;全职在核心区内工作且在鹿城区内购置房产的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其子女可定点就读温州市建设小学七都分校和温州市实验集团中学七都分校;其他全职在核心区内企业工作的F1、F2类人才统筹解决其子女入学。
《意见》对全职在核心区工作并符合条件的BC类、DE类、F1类人才购房给予支持:按5~7折的优惠价配售对应优惠享受相应面积人才住房(或以房票形式以相应折扣购买指定的安置性商品房或市场商品房)。
对实缴资本在1亿元以上,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市域外新迁入核心区或在核心区新注册成立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金融租赁、金融资产管理等总部金融机构,《意见》称,按实缴资本5%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奖励。
据介绍,近年来,滨江商务区在发展过程中所使用的招引政策仅限于我市现有的服务业政策、总部经济政策、人才新政40条等普适类政策,系统性不足、针对性不强、扶持力度不大。《意见》旨在进一步助推滨江商务区核心区打造城市新地标、产业新高地、发展新引擎。
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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