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9日电 9日盘后,太钢不锈公告,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收到董事柴志勇通知,柴志勇已于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上述事先告知书,山西证监局对柴志勇因涉嫌内幕交易“太钢不锈”,拟决定对柴志勇处以50万元罚款。
太钢不锈表示,上述事项仅涉及柴志勇个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太钢不锈2021年财报显示,柴志勇: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2002.9-2008.5,本公司总经理;2003.2-今,本公司董事;2008.5-今,太钢集团董事;2008.5-2017.1,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12-2021.3,太钢集团副总经理;2017.7-2021.3,太钢集团党委常委。(中新经纬APP)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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