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建杭 北京报道
在农商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定位下,跨区经营被严格限制、设立村镇银行普遍经营受挫的背景下,农商银行通过参股同业曲折实现跨区域布局。
近日,张家港行(张家港农商银行,002839.SZ)公告称,完成投资太仓农商银行事项,持有太仓农商银行6.05%的股份,成为其主要股东。对于投资太仓农商银行这一举动,张家港行方面认为,“目前张家港行在苏州区域已设立苏州分行,并下设有昆山、常熟、吴江三家异地支行。本次以自有资金投资参股太仓农商银行,有利于完善该行在苏州区域的业务布局,更好地服务区域内的‘三农’和县域经济,进一步强化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支持力度,推动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
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国约有近70家农商银行参股同业。2021年全国约有35家农商银行对外参股投资。2022年开年至今,仅湖南省已有6家农商银行申请投资参股本省农商银行获批。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金融研究室主任孙同全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农商银行是否有走出去的动力,取决于农商银行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所在县市已处于完全开发状态,发展到天花板;其次农商银行的资本金规模较好,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高,在此条件下,农商银行有走出去的动力。”
跨区发展提供潜力
对于此次完成的入股太仓农商银行,张家港行早在2021年10月就公告称,拟以不超2.8亿元收购太仓农商银行股权。
官网信息显示,太仓农商银行成立于2005年1月7日,下辖32个支行(含总行营业部),拥有59个营业网点,发起成立2家村镇银行。
太仓农商银行官网披露称,该行持续优化股权结构,着力引导存量股权结构的优化调整。一方面,该行地方国资法人股东拟通过收购存量股权的方式增持股份;另一方面,“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上市的地方法人银行拟通过受让我行存量股权的方式投资入股我行”。
记者注意到,张家港行自2008推动向区域银行转型开始,通过多种方式对外布局,包括设立异地分支机构跨区域经营、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以及参股同业等方式。
公开信息显示,张家港行曾先后发起设立东海、寿光2家控股村镇银行,投资参股吉林长春、安徽休宁以及省内昆山、兴化、泰兴5家农商银行。
业内人士认为,张家港行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在A股上市的县级农商银行,实施跨区域经营是必经之路。
张家港行董事长季颖指出,“早在2008年,我行推动从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转型,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控制风险和确保效益的前提下,坚持地缘性发展原则,灵活运用战略参股、异地设分支机构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实施跨区域规划。”
跨区域经营对张家港行来说利好小微业务发展,张家港行方面认为,“依托前期跨区域发展的渠道优势,拥有海量的潜在普惠小微客群……作为一家上市区域性银行,线下网点布局较为完善,除张家港市网点布局完善以外,还在江苏省内多个地市,以及省外青岛市即墨区下设分支机构,为本行小微业务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
目前,异地业务已成为张家港行重要的资产组成。华泰证券大金融首席分析师沈娟在此前针对张家港行的研报中表示,“该行存量异地规模较大,且重视异地业务,异地资产扩张是张家港行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年报数据也证明了以上观点,截至2021年上半年末,张家港行全辖异地分支行贷款余额占母公司贷款总量比例达51.17%,新增贷款占母公司各项贷款增长额的72.59%。
季颖公开表示,“十多年的跨区域发展为我行积累了异地机构管理与发展的宝贵经验,同时也为全行发展拓展了充满想象的潜力空间,是全行未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极。”
参股同业成新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农商银行的对外布局或多以参股同业的方式完成。
早在2019年之前,共享异地市场跨区域扩张布局,已然成为众多农商银行共同的追求目标。在此驱动下,农商银行纷纷设立异地分支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
但2019年8月,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明确指出农商银行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
自2019年之后,农商银行设立异地分支行情况逐渐减少。同时,村镇银行因涉农贷款额度小、风险大、管理成本高,部分村镇银行趋利避害,追逐最大经济利益,业务经营存在偏离“小、农、实、特”功能定位、“两高一超”现象较明显等情况,农商银行作为发起行,跨区、跨省设立村镇银行数量也逐渐减少。
结合来看,未来通过异地设立分支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进行对外布局之路障碍较多,但参股同业或是新趋势。
2022年1月,湖南城步农村商业银行、湖南昭阳农村商业银行、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湖南南岳农村商业银行参股同业获批复。
2021年,山东鄄城农商银行、山东汶上农商银行、山东鱼台农商银行、山东邹城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投资参股其他农商银行获批复同意。
孙同全对记者表示,目前农商银行入股同业由省级监管部门审批,同时还受到省联社约束,目前很多省内农商银行的彼此参股投资,是有帮助中小银行化解风险,避免出现经营风险的含义在内,这是目前农商银行参股同业的主要情况。
此外,还有一种目前比较少见的情况是农商银行有主动对外投资的需求,在经营情况良好,管理能力较高的时候,会有跨省对外投资进行帮扶的情况。
据了解,跨省对外投资目前出现的案例中,如江苏省和新疆自治区的农商银行的对口支援,江苏的部分农商银行在伊犁有一些农商银行投资。
目前对于农商银行的对外投资的监管文件,主要依据是《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两份文件中从法律角度允许农商银行对外参股同业。
在孙同全看来,农商银行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也可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角度理解,在追求规模经济时,当地缘因素限制规模发展的情况下是有走出去的内在动力。而范围经济是建立在具备一定规模的基础上,才可以通过更多的产品业务来互相支撑,如提供更多样的金融产品,设立理财子公司等。
在业务量达不到一定规模的情况下,增加其他产品的意义不大。换言之,如在县域农商银行的经营规模前提下,增加基金代销或更多产品,对农商银行的发展促进作用帮助有限。
孙同全认为,“从理论上来说农商银行发展壮大过程中,当资金量足够,风险管理水平足够,同时面临本地市场饱和,业务规模达到天花板后,才会有往外走的想法。”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农商银行现阶段仍普遍面临信贷结构优化,发展中间业务,夯实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减少资本消耗,优化股权结构,建立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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