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规租金入私囊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现在,与16家租赁户签订的违规合同已经废止,我们乡供销社总算是恢复了办公场所。”河南省扶沟县大李庄乡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干部说。
此前,扶沟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供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该合作社在上任供销社主任尹某负责期间,与50多家签订房屋或土地租赁合同,并在部分合同中明确租期到期后房屋归承租方所有。就这样,好好的一个乡供销合作社连个办公场所都没有了。
了解情况后,扶沟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予以核查。
“这些合同很多长达49年、50年,明显不符合规定,你为什么还要签订呢?”核查组直接找到尹某。
“我文化水平低,不懂法,就直接签了。”
“那你们的财务账目弄哪了?”
“我们没有正规会计,所以没有账目,一直都是我自己管。”
“反正所有的钱我都为单位办事花了,没有往自己家里拿一分钱,所有的账和票据都在这里,你们检查吧。”尹某把一个装着票据的大袋子甩给了核查组。
随后,核查组抽调专门审计和财务人员对票据进行核查统计。几天后,核查组人员再次与尹某见面。
“在你负责期间,你们财务明显混乱,你有没有损公肥私?”
“没有,我所经手的租金都用于单位开销了。”尹某仍旧心存侥幸。
“那你能解释一下这60多万的信用社个人还贷本息凭票是怎么回事吗?”核查组人员拿出了79张以尹某个人名义及他人名义在信用社贷款的还贷凭票。
看到核查组人员手中的凭票,尹某最终说出了事实:“单位的60多万租金我用于个人花销了,我也记不清都花到哪里了。然后我感觉这些票据有公章容易报销,就用这些票据来平账了。”
经查,尹某任大李庄乡供销合作社主任期间,擅自将本单位不动产违法租赁、违规签订超期限合同,造成资产流失;收支不记账,致使财务管理混乱;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租金。最终,尹某被扶沟县纪委监委开除党籍,被县供销合作社解除劳务合同。2021年12月下旬,尹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该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在督促县供销部门对大李庄乡供销合作社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在全县供销系统深入开展违规租赁合同问题整改、资产清查等活动,共纠正违规租赁合同67份,督促整改问题1321个,开展以案促改及警示教育活动6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42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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