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期云南省综合交通投资规模力争达到1.3万亿元以上,实体线网总里程达到36万公里。其中改善航道里程1000公里、航道总里程达到5300公里,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500公里以上;新增内河港口泊位60个,1000吨级及以上港口生产性泊位达到16个;专业化船舶运力提升,货船平均吨位达到1000吨,客船平均客位达到500人。
《规划》提出,到2025年,交通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高品质快速网、高效率干线网、广覆盖基础网、多层级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交通运输支撑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运如何发挥先行作用?《规划》明确,要积极拓展水运航道网络。即积极推进金沙江—长江干线航道提升,加快推进右江(富宁)—珠江(广州)航道通航设施建设;继续提升澜沧江—湄公河航道通航能力,加快实施境内段和界河段的航道升级工程;适时推进中缅瑞丽江、中越红河等航道建设;推动水运航道向中上游段、支流等拓展延伸;加强规模化港口建设。同时推进库湖区航运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金沙江、澜沧江及洱海等库、湖区的便民码头及相应配套保障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此外,将坚持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广绿色运输装备在水运发展中的应用,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鼓励支持航运企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老旧船舶,更新为高能效、低排放的新型船舶,鼓励有条件的港口和旅游景点在营运或观光船舶上推广应用液化天然气和电力等清洁能源,提升运营船舶绿色化水平。重点推进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3.5%,重点港口码头岸电配套设施全覆盖。
还将积极调整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推动铁水、公铁、公空、空铁等多式联运发展,加快多式联运信息共享,推动不同运输方式标准规则衔接,推动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打造一批集装箱铁水、公铁联运枢纽。深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逐步减少重载柴油货车在大宗散货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加快铁路专用线等建设,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公转铁”、“公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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