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如果你是被《法律思维实验室》这个名字所吸引来的,那么,我想我首先有必要向你解释一下什么是思想实验。
在最早的大学里只有三个专业:神学、医学和法学。人们认为,当一个人的灵魂出了问题,他需要神学;当他的身体出了状况,则需要医学;而当社会出现了问题,那就需要法学。而在法学院里,最经典的教学方法被称为“思维实验”。
在“思维实验”中,法学院的教授们会将复杂的社会议题抛出来和大家共同讨论,类似“堕胎算不算违法”这样复杂的社会议题,可以从法律、哲学、历史、政治多个方面的角度辩论上几天几夜。
而思维实验的目的就在于让人们看到,复杂问题背后往往没有统一的答案。选择站在正方或反方,取决于你对一系列价值判断的回答,每一步都要做假设,要认真考虑背后每一个群体的权利,去平衡互相冲突的价值观。在某种程度上,法律其实是一种平衡的艺术。
当然,这种法律思维实验虽然无法直接开出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但它可以激励人们去思考,去探寻和求证。要知道,在人类思想的长河中,每一个思想家之所以伟大正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引领人类前行,而每一个灼灼生辉的伟大理论背后,也都有着千锤百炼的思考过程。因此从一定程度来说,思考的过程甚至比结论更重要。
所以,我的法律思维课程不是提供现成的解决方法,而是希望在与大家一起思考的过程中,寻得开启法治之门的思维钥匙。我期待通过这门法律思维课,能帮助你学会法律人的思考方式,在思考中锤炼思维,在思考中反思缺陷,在思考中不断修正刻板的成见,在思考中形成独立、客观和睿智的批判性法律思维。
那么,除了敏锐的思维和判断力,法律思维还能教会我们什么呢?用一个小故事告诉你,在20世纪有一位最杰出的自由思想家叫做以赛亚·伯林,他就曾把思想家分为两种,狐狸与刺猬。刺猬之道,一以贯之,也就是所谓的一元主义,而狐狸则圆滑狡诈,也就是多元主义。
一元主义,黑白分明,立场鲜明,试图以一个理论一个体系囊括世间万象。而现在的人们很喜欢使用一元主义的思维习惯,因为这很容易应和人们理智和情绪上的需要和满足。但是,一元论的思维却在人类历史上带来了无数的浩劫,比如德国纳粹的对种族优越,对犹太人的不宽容。
相比较而言,承认理性有限,立足现实的多元主义却少了很多的刀光剑影。法律思维的课程在很大程度正是希望朋友们能够拥有狐狸式的圆滑,让你能够在对立观点中探求真相,寻找平衡,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
作为一名在中国政法大学从教十多年,同时也长期兼任司法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老师,有数百万的同学通过各种途径来到我的课堂。我也曾收到许多与法律不沾边的网友的来信,说他们在各大视频网站学习我的课程,我的课程改变了他们对法律的看法。以前他们觉得法律很冰冷,很无趣,很遥远,但通过视频,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享受到了法律的乐趣,甚至也改变了他们看待人生与世界的角度。
这让我始料未及,但同时也让我思考,什么是法律教育。法律教育不应该只是象牙塔中的精英教育,不应该只是一条条冰冷的法条法规和一个个枯燥的法律理论,更不应该只是成为获得某个文凭或证书的应试工具;法律教育要走进普通人的生活,温暖而有趣,法治之光要成为明灯,引领我们每个人前进的道路。
所以我期待,如果你是法律人,希望您一定不要在自己看重的事情上附上不着边际的价值,过分地高看法律的贡献。希望我的这个课程能让您放下法律人的身段,去倾听普通人的声音,不要让您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常识相去甚远。
当然如果你自认是法律的门外汉,我更希望你也去学习法律,去看看每天环绕在你身边,你却视而不见的各种法律。看也许你可以换一个思考的角度,去用法律人特有的思维去为社会把脉,冷静地寻找一个治世的良方。
如果把人类的知识想象为一棵参天大树,那么,法律只是这棵大树的一个分叉的分叉。如果脱离树的主干,这个分叉就会枯萎死亡,因为法律离不开哲学、人文、历史的滋养。比如安乐死的问题,不可能只就法律条文进行技术主义的分析,而一定要考虑生命的伦理和哲学内涵。
因此在这个课程中,除了法律的专业性内容,我也会涉及哲学、人文、历史等背景知识,在课程之中,在专业知识的训练,又在专业之外,在一个更宏大的视野中看待与你我息息相关的问题。
来吧!和顶流名师罗翔一起走进法律思维实验室,掌握法律思维,收获真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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