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动态 | 控股子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购买理财2.26亿,敦煌种业被出具警示函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12月9日,因控股子公司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即购买理财产品2.26亿元,敦煌种业被甘肃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2020年10月至11月,敦煌种业控股子公司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26亿元,达到公司2019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净资产的41%。敦煌种业未根据《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十六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敦煌种业董事长马宗海、总经理张绍平、财务总监周秀华、董事会秘书顾生明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敦煌种业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甘肃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敦煌种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敦煌种业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种子、棉花、食品加工业务的大型农业综合上市公司,公司于2004年登陆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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