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圣菲之美(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彤影无硅油薰衣草精油清爽控油洗发露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4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鄂药监黄冈化罚〔2021〕1号),涉及圣菲之美(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鄂药监黄冈化罚〔2021〕1号 | 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彤影无硅油薰衣草精油清爽控油洗发露案。 | 圣菲之美(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邹超强 | 91421100597167726Y | 圣菲之美(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18日生产的“彤影无硅油薰衣草精油清爽控油洗发露”,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为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以及《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九条第(一)、(二)、(四)、(六)款的规定,给予该公司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彤影无硅油薰衣草精油清爽控油洗发露”196盒;2.没收违法所得;3.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主动履行 2021年11月10日 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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