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省万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角虾)风险控制的通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海南省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角虾)风险控制的通告。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角虾)风险控制的通告
近期,我局在落实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市场摊位。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万宁兴隆文钦武水产品销售的角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万宁兴隆文钦武水产品摊位销售的角虾(海水虾),检验项目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该批次角虾(海水虾)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二)采取控制措施
1.对该市场摊位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未发现该摊位存有该批次角虾(海水虾)。
2.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食品,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食品进行召回。该批次角虾(海水虾)共购进7.5kg。
3.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责令当事人排查出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并整改,对当事人上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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