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公布近期4起交通违法案例,其中包括驾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人受到了罚款和扣分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开车出行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典型案例
1
黑DHP1XX
▲2020年8月28日13时39分,号牌为黑DHP1XX的小型汽车在内环高架外圈西藏南路下匝道,实施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100元,记2分
2
沪KB85XX
▲2020年8月30日14时58分,号牌为沪KB85XX的小型汽车在延东立交南北转延安北侧交汇处,实施了“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100元,记1分
3
沪AFE11XX
▲2020年8月30日10时40分,号牌为沪AFE11XX的小型汽车在内环高架外圈鲁班立交出口处,实施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4
沪AFL03XX
▲2020年9月10日10时40分,号牌为沪AFL03XX的小型汽车在集慧路海科路附近,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和“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400元,记6分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陈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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