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无期的工行“巨贪”顾国明被终身禁业!敛财1.36亿,在信贷业务关键岗安插“自己人”

2023-11-20 18:28:03 作者:林羽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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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仅贪钱,而是什么都贪。”

  此为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原行长顾国明的自省,昔日曾为上海金融圈风云人物的他因受贿罪,于2021年8月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锒铛入狱。据悉,2005-2019年,顾国明大肆敛财达1.36亿元。

  法院宣判两年后,今年11月17日,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因超越权限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等八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罚款740万元,顾国明则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值得注意的是,顾国明所犯上述“八宗罪”牵涉信贷业务多个环节。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显示,顾国明曾在信贷业务的前中后台部门关键岗位培植安插“自己人”,形成“一条龙”腐败。另外,他还曾收受某不法企业主586万元好处费,该企业巨额贷款最终形成风险,致使银行经营发展受到显著不利影响。

  顾国明犯“八宗罪”被终身禁业,

  牵涉信贷业务多个环节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及相关人员连开9张罚单。

  其中,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因“超越权限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信转授权至支行;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经营性物业贷款用途审核不严;授信决策及管理严重不审慎;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经营性物业贷款未严格落实专户管理要求;受理并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八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740万元。

  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顾国明因对上述“八宗罪”负直接管理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从上述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看,顾国明所犯“八宗罪”牵涉信贷业务多个环节。

  比如,“超越权限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违反《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三十二条中的“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在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授信”。据了解,银行贷款审批人员超权限审批业务,容易造成高风险行业或领域业务量增加,使监管指标突破警戒线,出现信用风险的概率增加。

  同时,“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中的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审查不尽职常见违规行为包括未对经营性物业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企业财务报表进行认真测算和分析,即向借款人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内容。

  “经营性物业贷款未严格落实专户管理要求”亦是此次被罚的理由之一,事实上,对于如何加强经营性物业贷款风险管理,早在2014年,原银监会便曾要求银行做好抵押物业的真实性价差,动态审慎评估物业价值和物业经营性收入,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建立资金监管专户,对经营性物业的各项经营收入进行封闭管理,禁止开展经营性物业加按揭贷款业务。

  在信贷业务关键岗位安插“自己人”,

  形成“一条龙”腐败

  公开资料显示,顾国明出生于1967年9月,汉族,上海市人,大学学历。1989年,顾国明进入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工作,开始其长达30年的工行生涯。

  具体来看,1989年7月至1999年7月,顾国明历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资金科副科长、资金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历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处代处长、处长,以及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2002年6月,仕途可谓顺风顺水的顾国明升任为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5年8月起出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四年后,顾国明被查。

  据中纪委披露,自顾国明2008年收受第一笔贿赂开始,他的人生轨迹便出现了拐点。那么,顾国明是如何一步步掉入欲望深渊的?

  驻工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指出,权力、环境和心态的变化,是顾国明从拒收礼金到贪腐变质的重要拐点。其中,第一时间点是他分管信贷后;第二时间点是他提任行长后。

  信贷审批环节是金融腐败的重灾区,据中纪委官网显示,顾国明在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既分管信贷前台,亦分管信贷中台,对各业务条线、专业岗位均十分熟悉。同时,其对银行的信贷产品、政策、制度、流程如数家珍,在行内信贷业务方面拥有很大话语权。

  据悉,顾国明在信贷业务的前中后台部门关键岗位培植安插“自己人”,形成“一条龙”腐败。在他的干预下,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任命信贷管理部总经理邵某兼任授信业务部总经理,邵某遂根据顾国明的授意,为不法企业获取贷款出谋划策,规避银行政策限制。

  期间,顾国明还曾收受某不法企业主586万元好处费,该企业巨额贷款最终形成风险,致使银行经营发展受到显著不利影响。

  此外,中纪委还指出,一些银行高管发生严重腐败问题,既有个人主观因素,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未有效落实到位,以及制度、环境等客观因素。工行内部规章制度很多,特别是信贷和运营领域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但制度设计仍有缺陷,以长官意志代替制度执行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顾国明通过信贷部门设计安排同一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在两家支行先后建立信贷关系,轻易绕过行内规定。

  2020年6月,工行发布《关于加强授信审批流程管理的意见》,推动完善“分级、分权、规避、制衡”的授信审批机制,目前已在境内分行全面落地。

  顾国明大肆敛财1.36亿余元,

  其妻曾主张涉案房产51%份额

  2021年8月12日上午,上海一中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后,其相关财产是如何处置的?据一则执行裁定书显示,上海一中院于2021年9月3日裁定:

  拍卖、变卖上海A有限公司名下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鑫汇金1号”全部信托份额;拍卖、变卖何某华名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海路证券营业部股票账户内全部股份,扣划存款账户内全部资金;拍卖、变卖上海B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崇明区XX镇XX街坊6/2丘的地块,所得款项折抵违法所得人民币2180万元;拍卖、变卖顾国明、孙某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产”)。上述所得款项均折抵违法所得。

  孙某为顾国明的妻子,针对涉案房产,其曾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中止对该房产的拍卖执行并解除查封,如拍卖对涉案房产主张51%的份额。

  孙某表示,其与顾国明于1991年结婚,2004年购买涉案房产,总价人民币209.29万元。法院刑事判决书中认定顾国明违法活动发生在2005年至2018年期间,故该房产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孙某在涉案房产中享有51%的份额,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并提供涉案房产的购买发票,不动产权证、结婚证等材料作为证据。

  对此,上海一中院方面回应称,孙某未向本院提供证据证明,相关执行行为存在违法的情形,故对案外人孙某的异议申请,本院不予支持。孙某对涉案房产主张51%的份额,系对本案执行依据即刑事裁定提出的异议,应通过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救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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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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