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320万买理财却遭遇5亿非吸大案,多家银行牵涉其中!

2022-05-23 19:57:22 作者:金融法眼 收藏本文
A- A+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太阳宫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理财经理郭某违规私自向焦某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致使焦某320万元投资本金几乎血本无归,最终法院判广发银行承担50%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理财产品均出自北京大观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观言基金公司”),北京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等多家银行牵涉其中,所涉金额高达人民币5亿余元。

  客户买理财遭遇“飞单”事件,

  320万本金几乎血本无归

  判决书显示,2012年10月17日,焦某银行存款到期,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理财经理郭某便向其推荐一款理财产品,称该产品安全又保险。

  第二日,在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营业大厅的贵宾室内,郭某推荐焦某与另一位储户何某凤将资金整合起来,共同做其推荐的理财产品,并在合同上约定该产品资金由焦某和何某凤共同出资,该产品第一年收益为12%,第二年收益为13%。其中,焦某出资200万元,何某凤出资187万元。

  2013年初,焦某又通过上述理财经理郭某,花费120万元购买另一款理财产品,两次共计出资320万元。同年11月,焦某投资的上述理财项目到期,理财经理郭某却称兑付有问题,预计三个月后才能还本付息。然而令焦某没有想到的是,她不仅没有收到任何利息,连320万本金也几乎全部“打水漂”,仅收回2190.41元执行回案款。

  事实上,焦某购买的上述两款产品均是大观言基金公司发行的私募产品。广发银行方面表示,该产品并非自家理财产品,而是郭某违规私自向客户销售的第三方理财产品。

  对此,郭某表示:“是大观言基金公司的王某向我介绍了他们公司的基金理财产品,并向我提供产品说明书、募集报告等,之后我就在工作中向客户介绍该公司的理财产品。同时,王某还向我保证,大观言基金公司会根据客户投资额的比例给我钱。”

  大观言基金公司员工王某也证实了公司违法事实:“是我联系了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理财经理郭某,销售了大约500万元的额度,我是按投资额的2%-3%点,通过公司给的郭某佣金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7月,大观言基金公司实控人钟某仁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广发银行被判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不服再上诉后被二审法院驳回

  由于320万元本金无法兑付,焦某将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全部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

  对此,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辨称,公司非常重视防范此类“飞单”事件,在员工从业守则中明确规定员工严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并将私售行为明确列为违纪行为。公司相继制定并颁布了相关制度,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并监督遵照执行。

  同时,上述银行还辨称,郭某属于私售行为,其行为已经超出公司管理范围和管理能力,“我们不可能24小时时时刻刻监控每个员工的行为,无法做到监视所有员工的每一个动作、监听每一句讲话。”

  针对焦某的投资行为,上述银行表示,焦某盲目追求高收益、无视风险,且违反自有资金原则,故意放任投资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焦某曾在购买涉案投资产品之前3月内在我行购买理财产品,证明其具有金融投资经验,了解我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流程、合同等法律文件,完全有能力注意到涉案“飞单”产品并非银行理财产品,属于私募投资产品,也应因此承担、也有能力承担必要的风险注意义务。

  针对上述银行的辩解,一审法院表示,首先,郭某在实施本案销售行为时,基于其是上述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销售时间是执行职务期间,销售地点是该银行的经营场所,与其执行工作任务存在内在关联,对于不熟悉银行管理规程的焦某来说,无从判断郭某并非在履行职务行为,故郭某的违规私售行为构成职务行为。

  其次,银行工作人员明知其推销的产品并非其代销的理财产品,且大观言基金营业范围亦明确表明公司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此情形下,银行工作人员仍向客户推介和销售,宣传高额回报,并且取得返点。故若焦某存在经济损失,则该经济损失与银行工作人员的推销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再次,由于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向投资者推介存在高风险的、非本行发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投资损失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焦某在交易过程中的片面追求高息,缺乏对自身资金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也是本案所涉损失产生的原因。

  法院判定,鉴于双方分别存在过错,本院综合分析双方过错大小及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力,酌情认定焦某就其投资损失自行承担50%的责任,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就焦某的投资损失承担50%的责任。

  对于上述判罚结果,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表示不服,并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但最终被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多家银行牵涉其中,

  涉案金额高达5亿余元

  实际上,焦某并非此案唯一的受害人。据判决书显示,大观言基金公司主要通过北京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等理财经理向社会公众宣传产品,承诺到期还本付息(视认购金额承诺每年收益11%-15%)的方式,非法吸收200余名投资人的资金共计人民币5亿余元。

  钟某仁交代表示,公司共私募了400多客户,新天天然气项目共私募1.5亿元,内蒙吉祥煤业私募了4.5亿元,其私募来的资金投资到这两个项目上一部分,返还客户本金和利息一部分,公司目前返款本金加利息共4亿元左右,还有1.5亿元没有返还,共有180多个投资客户没有解决。

  钟某仁介绍,“我们找的都是一些商业银行,如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因为这些银行在体制上比较松,外加我们给银行的理财经理提点。”

  对此,部分受牵扯的银行支行理财经理也承认自己销售大观言基金公司上述产品的事实,部分银行的理财经理表示得到了大观言基金公司的佣金,部分银行兑付了大观言基金公司没有给合伙人兑付的本息。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王婉莹

文章关键词:

作者

金融法眼

金融法眼

新浪金融研究院旗下金融司法案件报道组。

热文排行

联系我们

  • 邮    箱: money@staff.sina.com.cn
  • 电    话:010-62676252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新浪总部大厦

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2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