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57.3米的“关公”要搬家了!中纪委网站、央视焦点访谈连续点名:未获审批,相关部门却不闻不问
11月17日,“荆州发布”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11月16日,记者从湖北荆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有关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积极推进项目整改。
目前,荆州市按照中央、省有关部门要求,已组织邀请规划、建筑、雕塑、文保等方面权威专家,对关公雕像搬移选址方案进行咨询论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历史文脉、自然环境、旅游发展规划等,依法依规、科学制定搬移方案,力求展现时代精神,讲好荆州故事。同时,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认真摸排整改类似问题,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和景观风貌。
此前的9月29日,住建部对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有关问题进行通报称,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违反了经批准的《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结合职责配合有关部门跟踪指导荆州市、独山县做好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水司楼项目整改。
中纪委点名:一些古城规划不落实、保护不用心,乱建地标
10月17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题为《观察 |“古城游”持续升温引发关注,如何守好一方古城》的文章,对一些古城规划不落实、保护不用心,乱建地标、拆真建假、过度开发,甚至还存在安全问题的情况进行了批评。
文章指出,这座号称是“荆州旅游新地标”的雕像,不仅在文化、审美方面受到质疑,还存在违法违规、安全隐患等问题。
关公雕像下的基座是一栋两层高的建筑物。据悉,基座未经过消防验收便从去年开始开门迎客,违反了消防法,而雕像基座以上的关公像未经规划许可,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也属于违法建设。
此外,《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城内建筑高度有严格规定。其中,重点保护区50米以内,高度小于3米;50米至75米,小于6米;75米以外,小于9米。特别提到城内不能有高楼大厦,总高度要控制在15米。而身长57.3米的巨型关公雕像,远超这一限制,在荆州古城内显得突兀,违背了以合理规划护古城发展的初衷。
对真正有价值的历史遗存不上心,疏于保护甚至随意拆除,但又不惜巨资打造“古镇”“古城”,背后是一些地方存在政绩观不端正、追求短期效益等错误倾向。
焦点访谈:关公雕像未获审批,相关部门在2年建设中不闻不问
图片来源:央视焦点访谈
11月16日晚的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中指出,这个高达48米的巨型关公像,远远高于10.2米的古城墙。它建在荆州古城外318米的地方,属于古城历史城区的开放空间。
2014年,荆州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公义园项目承建方准备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前,建设单位向荆州市住建部门和规划部门提交了施工许可和规划许可的申请,当时申请的内容是雕像基座建设,申请很快得到审批,建设方开始施工。只是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在基座上加建了巨型关公雕像,而这个雕像没有报批任何的许可手续。
既然审批的项目叫雕像基座,上面会有雕像建设并不奇怪,规划部门也一定知晓。可奇怪的是,在没有获得审批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在雕像长达两年的建设期中,始终不闻不问。
大型雕塑属于构筑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建设前需取得规划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曾作为雕像基座审批的依据出现在规划许可证上,可规划部门的人却说对法条的内容不了解,这样的解释难以让人信服。让人更奇怪的是,雕像建设期间无人过问,却在建成三年后的2019年6月,建设方突然接到了关公雕像是违法建设的通知,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调查发现,2019年4月,建设单位向荆州市城乡规划局荆州分局提交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书,申请书中写到:关公雕像基座工程全部竣工,申请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根据这样的核实要求,规划部门才认定雕像是违建。按照程序,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荆州市城管委发函,由荆州市城管委督促企业整改。2019年8月12日,荆州市城管委向项目建设方荆州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函,函中指出,关公雕像基座上的雕像未经规划许可,并责令建设方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予以整改。可是三天后,建设方就给荆州市城管委回了函。
建设方自称,他们把雕像当成了艺术品,认为不需要审批,但从当时回复的函件中看,建设方明确了关公像是构筑物,按照规定构筑物建设就要经过规划审批,可矛盾的是,函中紧接着又强调雕像不在规划许可审批范围内。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本来不难被发现,可奇怪的是,荆州市城管委却根据这份有问题的复函认定此事不构成行政处罚立案条件,也没再对雕像建设方进行任何追究。
雕像违法建设问题显而易见,但相关职能部门却没有履职尽责,追究企业责任,导致雕像的违建问题至今无人提及。而在关公雕像及基座建设和处理的整个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作为审批或者处理的依据频频出现,但从处理缘由和结果看,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似乎一直在忽略此条法规的真正内容,始终没有针对建设方在雕像未批先建的问题上提出整改要求。为什么会这样呢?职能部门没有作出回答,但记者查询荆州市政府网站发现,关公义园项目曾在2014年入选国家优选旅游项目,2015年被评为湖北省第五批文化产业基地并纳入中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
如今,关公义园已经开门营业四年,关公像作为景区核心景观吸引游客,但经营状况并不十分理想,总收入不到1300万元。而在建设中,仅关公雕像就花费了1.729亿,这与当地政府最初的期望值有一定的差距。
责任编辑: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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