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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国全面放开市域(郊)铁路市场准入 国办昨转发通知指出,支持地方专项债用于收益较好的项目建设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陈旭
1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市域(郊)铁路应突出对都市圈主要功能区的支撑和引导,线路尽可能串联5万人及以上的城镇组团和重要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等并设站,提高客流聚集能力。市域(郊)铁路新建线路单程通行时间宜不超过1小时,设计速度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早晚高峰发车间隔不超过10分钟,具体技术标准应根据客流需求、服务范围、工程条件、用地标准等合理确定。创新市域(郊)铁路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全面放开市场准入,培育多元投资主体。
重点满足1小时通勤圈
发展都市圈市域(郊)铁路,要向哪些地区倾斜?
通知指出,市域(郊)铁路主要布局在经济发达、人口聚集的都市圈内的中心城市,联通城区与郊区及周边城镇组团,采取灵活编组、高密度、公交化的运输组织方式,重点满足1小时通勤圈快速通达出行需求,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形成网络层次清晰、功能定位合理、衔接一体高效的交通体系。
通知提出,在充分利用既有资源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财力有支撑、客流有基础、发展有需求的地区规划建设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强化都市圈内中心城市城区与周边城镇组团便捷通勤,其他条件适宜地区有序推进。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加快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整体推进三大区域轨道上的城市群、都市圈发展,打好打赢三大区域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攻坚战。
会议指出,未来五年,三大区域计划新开工建设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约1万公里,到2025年基本形成区域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骨架网络,形成城市群1~2小时交通圈和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12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铁集团、相关地方,梳理形成了近三年滚动项目清单,拟新开工项目70余个、总里程超过6000公里。例如在京津冀地区,新开工项目约1000公里,将加快构建“四纵四横一环”通道格局,形成北京、天津中心城区与新城、卫星城之间的“1小时通勤圈”,京雄津保唐“1小时交通圈”。
初期可加大补贴力度
通知提出,要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创新市域(郊)铁路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全面放开市场准入,培育多元投资主体,支持城市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一体化投资主体,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要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收益较好的项目建设,研究以线路经过辖区土地出让收益支持市域(郊)铁路建设等政策。探索吸引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参与投资,支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创新适合市域(郊)铁路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都市圈市域铁路发展是新的基建投资重点。这一方面是新型城市化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体现公共投资效益的诉求。专项债能够保证资金供给,降低资金成本,在解决工程融资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这些工程具有资金回流较快、效益较好的特点,也是专项债的重点支持领域。
此外,通知要求完善运营补贴机制。坚持市域(郊)铁路运营公共交通服务属性,相关城市要指导运营企业结合运输距离、乘客支付能力等,合理确定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体系,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综合考虑运营成本、服务质量、供需状况、财政能力、减免票价等因素,在加强成本规制、收入清算等基础上,城市政府应对运输线路作出规范性、制度性补贴安排。
通知提出,初期可通过加大补贴力度引导和支持市域(郊)铁路顺利开行,后期根据综合开发收益适当补贴运营,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可持续运营。
责任编辑: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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